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20-0019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温州市安责险第二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库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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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温州市安委办发布《开展温州市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常态化登记工作的通知》,经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和个人自荐,共有1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4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提交了填报材料。经温州市安委办严格核对、优中选优,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20〕12号)的规定,将《温州市安责险第二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入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11月17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安委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相关问题,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8968880,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北楼)413室。 三、注意事项 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借机造谣、诽谤、污蔑。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相关材料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相关材料应当具实署名、预留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并反馈调查结果。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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