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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安委办牵头建立“健康档案”保障城乡房屋安全

发布日期:2020-03-25 16: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洞头区

为继续抓好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洞头区安委办牵头联合住建、教育、民宗、民政、交通、文广旅体和卫健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各街道(乡镇)开展全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杜绝发生楼体坍塌等安全事故。

一是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业主自查、村居(社区)排查核实、各主管部门实地抽查的“三步走”方式,摸清城乡房屋尤其是公共房屋安全隐患底数,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存量。明确时间节点,分阶段做好排查统计、疑似危房鉴定、各类危房安全隐患消除等工作,目前已明确各有关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

二是建立房屋“健康档案”。通过基层网格排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以“边排查、边建档、边鉴定”的方式实行“一房一档”管理,重点检查各类建筑物基本构造、外观形态、周边环境和使用状况等情况,并将排查结果录入浙江省城乡既有房屋排查登记系统。同时,及时做好系统录入和更新工作,鼓励报送工作亮点、问题和建议,并建立疑似危房清单,要求涉及公共安全的经鉴定安全或排除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是强化工作衔接与联动。结合全市集中医学观察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防护安全再排查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医学观察点以及复工复产企业自主设立的集中隔离观察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按照“三天一轮全覆盖”要求,持续滚动加强对涉疫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按照防汛防台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及时排除“海边房”相关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