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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国家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案

发布日期:2021-01-12 14: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一、法律依据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或者产生可燃爆的粉尘、气体、液体等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应当保证作业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电气设备以及通风除尘、防静电、防爆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防燃爆标准要求,并落实下列措施: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的规定。

依据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或者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案例介绍

2020年5月13日,温州经开区应急执法人员对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金海三道某处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某某五金配件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温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刘某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某某五金配件加工厂)处罚款人民币二万一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四、温馨提示

看似平常粉尘为何容易引发爆炸呢?主要原因在于其所呈现出的粉末状态。粉尘颗粒细小且质量较轻,当其被挥洒时,不仅在半空中停留的时间较长,颗粒还可与空气有着较大的接触面积,一旦遭遇明火漂浮在空中的粉尘便会急剧燃烧。与此同时,只要空气中粉尘颗粒达到一定密度并被点燃,其极快的燃烧速度与释放出的巨大热量便会引发剧烈爆炸。除金属粉尘外,木屑、煤尘、塑料粉末、面粉、奶粉等可燃性粉尘均有可能引发粉尘爆炸。

此外粉尘还会对身体产生危害,引发职业病,所以企业在加工作业时,一定要定期清理粉尘,确保安全生产、维护职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