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盈祥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提出要求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申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温州市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8日
关于注销温州市盈祥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知.xls注销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