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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七项机制”扎实开展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记销分制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18 14: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龙湾应急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温州市龙湾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定,经研究,龙湾区开展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记销分制试点工作。

一目标机制。进一步督促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均从0分开始计分,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和整改进度等情况,分为12分、9分、6分等9种分值,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累计记销分管理。

二范围机制。记销分制试点专项行动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龙湾区辖区范围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加油站,不含港口经营)。

三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龙湾区安委办主任担任召集人,发改、经信、公安、综合行政执法、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办主任。

四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2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五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六销分机制。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七奖惩机制。依据记分结果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情况实施四色管理,即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色,并依据《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A、B、C、D四级进行奖惩。区发改部门依据认定的记分情况所对应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及时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并向社会予以公布。龙湾区各有关单位严格依据企业信用体系情况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分别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