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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多措并举”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19 09: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出动督查人员、执法人员和宣传人员采取隐患查处与指导服务结合,执法检查与宣讲法律并重的方式,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执法检查,开展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专项工作。截止到日前,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4起,立案2起,拘留2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96箱,确保了全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

一是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情况。2020年12月19日至2021年2月1日期间,该县安委办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43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的专项检查行动。2021年2月6日-9日,县安委办分6个检查组于对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安全工作进行明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督查。发现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值班值守制度未落实的情况。少数零售点外墙上缺少“严禁烟火”“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标识,消防器材缺少定期检查记录。多数零售点未按规定摆放,存在摆放离墙间距小于0.45 m,垛间距小于0.7 m等违规摆放问题。少数存在存放产品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的问题。

二是转变观念,检查与宣传并重。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指示,县安委办每周定期开展烟花爆竹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局。层层巡检,各乡镇(街道)及时落实属地管辖责任,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全面检查。专项行动前,专门发文给乡镇(街道)进行传达,明确检查内容,简化检查流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坚持隐患查处与指导服务结合,执法检查与宣讲法律并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与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沟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2000余份。永嘉县传媒集团跟随检查人员实时报道。通过温州都市报、温都网、永嘉电视台、今日永嘉APP、永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塘环城路口、动车永嘉站、瓯北码头等地电子大屏幕宣传烟花爆竹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三是严格执法,做好释法工作。一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限、明确资金,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即将到期的企业提前通知,提醒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县应急管理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全县烟花爆竹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县安委办落实“双随机”制度,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县安委办将随机进行全县抽检,对安全隐患整改不达标、行政处罚不到位的,将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并将抽检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针对企业负责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实际情况,对依法依规查处的企业做好释法工作,事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理、情理、事理与当事人说清、说透,让当事人听得懂、听得进。 利用永嘉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以案释法”、科普讲法、播放警示事故案例、传播安全知识。

四是强化服务,助力隐患整改。以“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执法方式。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整治安全事故隐患,促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的提高,实现“刚性化”执法向“人性化”执法转变,形成长效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环环相扣,形成治理闭环。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审批经营许可条件,对仓储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吊销经营(批发)许可证。县公安局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检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依法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对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并将结果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