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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6/2021-0003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1年1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22 10:52:4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164家次,实施行政处罚59起,罚款额233.74万元,非事故罚款额占比率100%,检查处罚率为35.98%,实际收缴率92.9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3家。

1月非事故处罚额、危化品打非、检查处罚率、罚款实际收缴率等指标与2020年同期相比有较大提升,其中,非事故罚款额占比率和检查处罚率分别提升32.18%、16.02%,上述各主要指标排名分别为:非事故处罚额排名前三位为乐清市、永嘉县和鹿城区;危化品打非排名前三位为永嘉县、鹿城区和乐清市;检查处罚率列前三位为洞头区、永嘉县和龙湾区,检查处罚率未达20%为瓯海区和苍南县,罚款收缴率未达100%为鹿城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不严,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重不足,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不清,各县(市、区)普遍存在“走过场”式执法,只查不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法“宽松软”的现象仍然突出,执法不聚焦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自2020年6月份开始使用新版安全生产行政统计系统以来,大部分县市区管理员及相关填报人员能认真学习统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准确填报相关内容,但也有少数填报人员对此不重视、随意填报或填报不完整,导致表格多次退回修改,甚至在统一修改期间未予以修正,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时效。

三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从2020年度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公开不及时、事故责任追究部分未到位、事故调查程序不合法、部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案卷整理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刚性执法到位,强化执法力度

加强预防性执法力度,全省综合非事故处罚额占比率达85%以上,检查处罚率达20%以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行刑衔接,强化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严格依法做到应移尽移,聚焦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坚决打击和严惩重点行业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宣传力度。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三年行动

根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的通知》(温应急〔2021〕2号)的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温州市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牢牢守住危化品领域安全底线。加强部门联动、依法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安排专人于每月1日将上月开展情况通过钉钉上报。

(三)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填报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附件:1.2021年1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数据汇总表

2.2021年1月全市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报表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

2021年1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数据汇总表

单位

罚款总数(万元)

非事故类罚款额 (万元)

排序

非事故罚款额

占比(%)

排序

检查处罚率(%)

排序

收缴率(%)

排序

鹿城区

37.5

37.5

3

100

1

30.77

5

56

8

龙湾区

20.3

20.3

4

100

1

88.89

3

100

1

瓯海区

6.8

6.8

6

100

1

13.33

7

100

1

洞头区

3.6

3.6

7

100

1

100.00

1

100

1

乐清市

89.64

89.64

1

100

1

44.44

4

100

1

瑞安市

11.4

11.4

5

100

1

26.09

6

100

1

永嘉县

63.6

63.6

2

100

1

100.00

1

100

1

文成县

9

平阳县

9

泰顺县

9

苍南县

0.9

0.9

8

100

1

13.33

7

100

1

浙南产业集聚区

9

龙港市

9

附件2

2021年1月全市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报表

地区

案件数

查获危化品(吨)

处罚金额(万元)

排序

移送公安案件数

刑事强制措施(人)

鹿城区

4

26.3

37.5

2

0

0

龙湾区

0

0

0

6

0

0

瓯海区

2

0.4

5

5

1

0

洞头区

0

0

0

6

0

0

乐清市

2

0

9.6

3

0

0

瑞安市

1

4.73

0

6

1

6

永嘉县

5

4.62

47.1

1

0

0

文成县

0

0

0

6

0

0

平阳县

0

0

0

6

0

0

泰顺县

0

0

0

6

0

0

龙港市

0

0

0

6

0

0

苍南县

0

0

0

6

0

0

浙南产业集聚区

1

8.41

5.1

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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