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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1-02-26 14:35:38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精神,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荣获2020年度法治温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部署,强化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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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20年法治温州建设工作要点》(温委办发〔2020〕17号)、《2020年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温政办〔2020〕66号)要求,结合应急管理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0年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温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合理分配市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能力)考核任务,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提出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 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要求,于2020年7月27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认证并、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升决策工作质量。

  •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聘请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2名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设立本单位公职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共同参与行政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3.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在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开设“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实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定期对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理解难点、执行口径、操作方法等做出解释性说明,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温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与“温州发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浙江应急管理”以及13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构建微信矩阵,实时发布最新应急管理法治信息,截至2020年底,在“温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836条,“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浙江应急管理”“温州发布”共录用93条,“温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粉丝人数达5.2万人。

    (三)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1.制定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确定本单位合同管理责任分工和人员配置,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制定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指导目录》,推进执法监管向服务指导转变,深化在监督中服务,在执法中指导,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代市政府草拟《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于2020年9月16日由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等。

    3.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时限内审”,严格把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通过审查,2份市局起草的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份市局起草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修订计划;同时对相关单位27部规范性文件提出了85条修改意见,均按要求予以反馈。

    (四)创新执法模式,加强执法监督

    1.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年初,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据统计,全市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511家,其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涉爆粉尘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920家,一般生产经营单位5701家。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实际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971家,超出计划检查家数6个百分点,发现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186件,罚款总额3304.75万元。

    2.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2020年我市共制定397个抽查任务,其中联合抽查任务数97个。截至12月底,全市共抽查生产经营单位3750家,抽查任务完成率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信用监管率86.14%、跨部门执法率31.09%。

    3.率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检查工作。4至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检查,在依法履职、计划监管、依法许可、规范归档和公平公开等5大执法领域,共检查发现246个问题,其中严重违法、不当执法行为8个。根据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及时下发《关于202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情况的通报》,并对严重不当、违法执法行为,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4.精准聚焦,细抓实抓,从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行动”“醇基燃料专项整治行动”“非煤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020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集中治理突出问题。

    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共已配备233台执法记录仪,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全市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489件。

    6.指导推进柔性执法,进一步转变安全生产执法理念,提升企业复工复产活力。根据《市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指导目录》,深入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机制,依法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行政告诫制、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审慎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难题,化解行政管理争议。截至目前,全市共提供免费专家等指导6147家次,实施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260件,打造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释放行政管理约束空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五)扎实开展应急管理普法,“七五普法”顺利收官

    1.起草并印发《2020年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提出了10个方面26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并明确牵头责任处室,确保“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既完成普法的“规定动作”,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普法宣传、“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又充分展现了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普法“自选动作”,在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中,温州市获得活跃榜全省地市排名第一,总成绩全省地市排名第二;组织制作一批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典型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我局荣获温州市第五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优秀组织奖;“温州应急青年志愿服务队”被温州市普法办推选为在本地区有影响力、有过先进普法事迹、群众反响较好的,社会化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普法公益性组织”。

    3.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定《本系统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个性清单》;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讲座、读书会等法治学习实现全覆盖,开展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市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组织市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无缺考、成绩不合格人员;培训公职人员法律知识集中学习不少于8个学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一是负责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市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主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二是定期研究法制工作,制定完善执法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应急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深化“1+X”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三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浙江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书面材料形式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落实普法责任制等相关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依法行政水平还不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涉企行政指导有待深入落实;法制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辖区存在安全生产监管盲区,部分年度监管计划编制不规范、不完善;普法作品还需要进一步精品化、多元化。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引,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对标建设“重要窗口”使命担当,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全面推进高水平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为温州擦亮安全发展底色提供坚强应急管理法治保障。

    (一)配合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根据省厅部署,逐步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做到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二是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需要,切实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水平。三是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牵头做好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进工作。

    (二)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一是除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项外,将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相关事项增加纳入2021年计划编制范围。二是突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开展应急管理执法监督“铁筛行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监督。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本部门法律事务的任务清单,建立我市应急管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四是在配合推进应急管理“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4大指标完成率。

    (三)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专项和配套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修订应急管理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工作,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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