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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6/2021-0005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1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28 14:48:2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3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524家次,实施行政处罚210次,检查处罚率为40.1%,罚款额437.35万元,非事故罚款额占比率100%,实际收缴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3家,实际收缴罚款421.45万元,罚款收缴率96.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5家,提请关闭企业7家。

与去年同期相比,因统计方式进一步规范(原采用人工统计填报,现采用系统数据直报),第一季度执法检查次数同比下降87.5%,行政处罚次数同比增长180.3%,罚款总额、实际收缴罚款额、非事故罚款额分别增长55.7%、86.1%、63.3%,检查处罚率、非事故罚款额占比率、罚款收缴率等指标分别上升38个、10个、2个百分点。

1-3月非事故罚款额、危化品打非、检查处罚率、罚款实际收缴率等指标排名分别为:非事故罚款额排名前三位为乐清市、瑞安市和永嘉县;危化品打非排名前三位为永嘉县、瑞安市和瓯海区;检查处罚率列前三位为乐清市、永嘉县和瓯海区,检查处罚率未达20%为浙南产业集聚区、龙港市和泰顺县;罚款收缴率除乐清市、文成县、平阳县、龙港市外均为100%。行刑衔接方面,平阳县工作突出,办理我市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也是浙江省第五例,全国第八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整治行动进展缓慢。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三年行动从年初部署至今,仍然有近一半的地区进展缓慢,未有成效,6个县(市、区)的立案为0起,2个县市区的立案仅1起。

(二)执法指标地区间明显不平衡。检查处罚率、罚款收缴率等指标差别较大,如检查处罚率最高的乐清市为93.33%,最低的浙南产业集聚区仅为4.17%,罚款收缴率最低的龙港市为0%。

(三)执法数据直报工作仍不够严谨。部分地区还存在未在24小时内及时填报、漏填重要选项、多次退回修改等问题,导致数据不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各地要认真学习《意见》内容,根据《意见》要求,坚持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以严格的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全力聚焦执法重点领域、重要节点。要聚焦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实施,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根据危险作业罪的三种情形,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聚焦刚性执法,数据落后地区要对标先进,检视本地执法工作不足,补弱做强各项工作短板,缩短差距,力争上游。要聚焦“五一”等节假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防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失管、失控等情况发生。

(三)继续做好执法数据填报等基础工作。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各信息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标准,及时、准确、全面填报执法数据,各管理员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切实做好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等工作。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围绕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选取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程序规范的案例进行上报。各地每月25日之前向市局报送执法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同时依托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1.2021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有关数据汇总表

2.2021年1-3月全市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报表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8日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1-3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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