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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36/2021-0005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申报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社会化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6 11: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局,有关中介机构:

为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温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精神,现将开展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社会化服务机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社会化服务机构具备条件

(一)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经营范围包括化工设计、安全评价、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

(二)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三)具备固定工作场所,且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四)社保在册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化工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和消防工程师等不少于8人);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人员档案等。

二、安全社会化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一)安全社会化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三)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纳情况等复印件;

(四)办公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内部管理制度清单。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8日止。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安全服务机构,引导安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申报。

(二)安全服务机构实行自愿申请,申报材料应汇编成册,并加盖公章。

(三)市应急管理局对安全服务机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凡存在挂靠、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对于审核通过的安全服务机构,将进行统一公示。

联系人:蔡惠婉          联系电话:88966766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