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嘉服务区北侧加油站等2家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向我局提出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改)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予以注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 4月14日
附件:温州市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