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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三强化”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20 16: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一是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并督促矿山企业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期间及时停产撤人到位。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及时上报并派专人指导矿山企业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二是强化应急值守。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矿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暴雨期间和汛情紧急时,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要现场值守,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响应。

三是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演练。非煤矿山企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实战性和常态化演练。组织开展一次停产撤人应急实战演练,锻炼和提高关键岗位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应对灾害的实战经验和自救互救能力。储备必要的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应急通信装备等物资;及时检查维护梯子间等安全出口,确保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