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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温州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暨综合应急演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1 09: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温应急委办〔2022〕7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提高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温州市“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暨综合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3时;

主会场:瓯海龙舟运动中心;

分会场(视频观摩):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二、参加演练和观摩人员

(一)主会场

1.市领导;参加演练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

2.参加观摩的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另行通知);

3.瓯海区负责人及区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由瓯海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通知)。

(二)分会场(视频直播)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三、演练要求

(一)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各参加演练单位要认真组织,熟悉、掌握此次模拟演练的方案脚本,按方案脚本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操作规程、严密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演练工作。

(二)严格要求,注重实战,密切配合。各参加演练单位必须要以实战的标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装备、设备、器材参演,演练期间各项工作要做到严密、有序、有力、有效,单位之间、队员之间要配合密切、精诚合作、形成合力。

(三)加强领导,科学组训,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本次演练安全、顺利,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主会场参加观摩人员出示温州防疫码,持48小时核酸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提早20 分钟,凭演练通行证(工作证)入场,车辆停放指定位置(见附件2车辆停放示意图)。(二)请主会场参加演练相关人员入场时出示温州防疫码,持48小时核酸核酸阴性证明。人员、装备和救援车辆提早 1 小时准备就绪。

(三)演练活动同时采用视联网会议系统现场直播,请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连线和调试等会议组织工作,在当地视联网会议室集中收看。

附件:1.参加演练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2.车辆停放示意图

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2 年 5月 9 日

附件1

参加演练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温州电力局、市公用集团。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