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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15 15:00:27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的直接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精神,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部署,强化责任担当

1.根据《2022年法治温州建设重点工作》(温委办发〔2022〕27号)要求,结合应急管理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温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细化分解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提出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以地方立法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推进《温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地方立法。根据温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根治等问题,确定将《温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纳入2022年地方立法计划调研项目,以真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实现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

2.积极推动“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领域地方立法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于2022年6月16日经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我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转提供了基本法制保障;市海事局牵头负责的《温州市休闲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立法项目列入温州市政府2022年立法预备项目;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网点(站)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进入了专家论证评审阶段,有望在2023年公布实施。

3.认真组织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25部省、市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的意见研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78条,获得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

(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已实现外聘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外聘律师共20人,外聘律师事务所共14家。市本级聘请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设立本单位公职律师,共同参与行政决策论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2022年度,市局法律顾问平均每月提供4次以上法律服务,全年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共50次。应邀参与“永嘉服务区加油站证吊销程序”的合规审议会议;参与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对县(市、区)局36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另外,法律顾问常年随时接受全局各业务条线法律风险咨询,对一些疑难问题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2.稳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认真贯彻省安委办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文件,2022年全市12个县(市、区)已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并依托这项新型法律制度,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举办温州市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业务培训班。2022年9月7日-9月9日,在浙江省委党校平阳山门分校召开2022年度全市应急管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培训会,全市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近50人参训。培训会以“专家授课+业务交流”的方式进行,邀请温州市法学会专家库专家、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李碧叶做《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及案例分析》学习讲座;邀请温州危险化学品领域知名专家,高级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杨守难,针对危险化学品知识开展专题培训;邀请省应急管理厅基础处杜良浩,亲临现场与全市审批法规条线的应急干部就“矿山安全行政审批业务”开展充分交流,对矿山行政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难点逐一进行答疑解惑,为今后工作开展找到了着力点和落脚点。

4.依法履行信息发布,切实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温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与“温州发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浙江应急管理”以及12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构建微信矩阵,实时发布最新应急管理法治信息,截至2022年底,“温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150条,“浙江应急管理”共录用56条,粉丝数达6.2万人。温州应急”抖音号推送原创安全宣传短视频161条,新增粉丝10万。

(四)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夯实法治基础

1.全面推进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局、2个开发区局以及市局本级按要求编制完成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促进执法检查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避免随意性检查和重复性检查。全市系统共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34个,抽查企业1746家(次),抽查任务完成率100%,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应用信用规则100%,跨部门监管率60.29%,检查公示率100%。

2.严格实施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2022年度共对3份政策文件、42份行政合同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45份,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合同出台。进一步完善局内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在纸质发文流程(签发单)中增设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开展市级层面2017年以来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工作,经评估审查,我局2个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存疑文件均不构成市场垄断。举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培训,解读分析最新公示的应急管理领域具体案例,增强全局干部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3.大力推进“柔性执法一件事”。针对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重新梳理全市应急管理涉企免罚事项,印发《温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宽容度。

4.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完成纳入《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地震领域4项行政处罚事项的交接工作,理清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之间的执法边界,避免出现无人监管和互相推诿等现象。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持证人数共计928人,市本级新增报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7人,考核通过率100%,持行政执法证总人数为66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监督常抓不懈

2022年1-12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立案1968起,处罚总额6164.09万元,其中非事故类罚款6164.09万元,占比100%。

1.开展社会化服务机构专项执法监督。针对社会反映较大的社会化服务,从5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对近三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共发现监管职责未完全落实、监管力度未完全到位、监管内容缺乏针对性、监管措施未完全实施等4大方面56个问题,各单位全部根据问题通报在8月底前完成了整改。

2.组织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针对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问题,在9月8日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对县(市、区)局36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发现主体认定不准确、事实表述不明确、证据调取不充分、文书使用不规范、执法程序有瑕疵、材料归档不规范等6大类126个问题,各单位全部根据要求完成整改提升。

3.精准聚焦,细抓实抓,从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温州市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救在身边救援先锋专项行动、温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等,全力治理各种安全生产乱象和顽疾,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4.严格案件法制审核,重视复议和诉讼案件化解。对市本级9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法制审核意见43条,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公平。2022年,市局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纠错的案件,未接到任何一个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局关于被纠错或败诉案件的报告。

5.构建部门协作机制,促进高效行刑衔接。联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1-12月,全市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4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2人,其中危险作业罪2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3人。

(六)开展应急管理普法,扎实推进“八五”普法

1.全面落实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印发《2022年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清单。一方面,稳抓稳打完成各项普法共性工作。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广泛宣传《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另一方面,着力围绕应急管理职能做好个性工作。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段为载体,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发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持续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周一夜学”的重要学习内容,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和10月26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学习和《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行8月8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专题讲座,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等。

3.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第二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活动。挖掘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面向全社会开展以案释法,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传播和宣讲,切实提升应急干部的“以案释法”宣讲素质和能力。选送优秀作品《特种作业知多少》《居安思危 防范未“燃”》参加全市第七届“以案释法”微课大赛,分别获得二等奖和优秀奖。

4.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组织开展“三送安全进安全文化示范点”、“安全专家进社区”、应急管理少儿书画作文大赛和“安全主题文艺下乡”等系列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全民安全教育。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叶军毕同志为市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一是负责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召开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主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红线》;二是定期研究法制工作,制定完善执法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应急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化“1+X”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三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浙江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书面材料形式开展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落实普法责任制等相关情况。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教育培训在突出应急管理针对性、实操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深入落实。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工作。一是以局地方立法项目库和标准化项目库建设为主线,有序推进地方立法和标准制定。做好市立法项目库和标准化项目库的建设,明确负有申报立法项目或标准化项目职责的处室,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总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性困难和问题,确定立法项目或标准化项目意向,切实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继续推动“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领域地方立法和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市海事局牵头负责的《温州市休闲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列入当年立法项目,《温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入预备项目。二是把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项指标。牵头制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项考核指标职责归属。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应审尽审、时限内审。组织实施2年1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关于公布温州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应急〔2021〕60号)列入保留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由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试点工作。为强化市、县级执法队伍专业力量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社会监督,落实杨胜杰常务工作交办清单,要深化龙港市推行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试点,认真贯彻《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应急法规〔2022〕138号)要求,会同市司法局编制聘用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健全温州特色的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体系。

(二)坚持法治思维,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监管检查计划落实。确保在2月底前全部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报批、备案工作,在内容上进一步覆盖防汛防台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为全年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提供科学依据。年度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双随机、一公开” 4大指标年度完成率,实现双随机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信用监管率90%以上、跨部门执法率30%以上。二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及时完成试点任务并推广。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监管力度。对市局内部以日常监督为主,主要形式以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查,包括组织案审会;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以专项监督、综合监督为主,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开展针对性的执法监督。将重要执法数据纳入考核,实施月通报和管控力指数通报,倒逼各地压实责任,对落后的单位进行领导约谈。

(三)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普法。一是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继续发挥温州应急安全宣传教育前哨阵地优势。持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文化示范村、安全文化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学校、安全文化示范家庭创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主播讲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等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二是举行各类“安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3·l9”森林消防宣传日、“5·l2”防灾减灾日、“l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月(日)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安全宣讲、展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在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法律实施前和行政处罚后的宣传,推广说理式执法,做好重大典型事故案件梳理,面向全社会开展以案释法。举办应急管理系统“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挖掘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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