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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曝光4--鹿城-无证气割引发两起火灾 三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日期:2023-06-09 17: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未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不得进行电焊气割相关工作,无证进行相关作业,属于违法行为。近日,鹿城区发生两起火灾,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都是由于作业人员无证气割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所幸由于灭火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4月24日上午,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位于大南街道小南路一家办公场所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经调查,作业工人李某某属于无证气割作业,因气割铁管时掉落的高温熔渣点燃地面可燃物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及《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4月25日,对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第二起火灾发生于5月4日上午8时许,地点在蒲鞋市街道学院西路109号,事故原因同样也是由于无证气割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经查,火灾发生是由于作业人员张某某无证气割时产生的焊渣产生高温烟雾经狭小空隙蹿升至四楼点燃通道内可燃物引发火灾。5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包工头杨某某因未查验张某某气割资格证的情况下雇佣其气割作业,未遵守场所规定,在明火作业时没有报备,其过失引起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第三起违规电焊责任人被行政拘留,是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违规使用明火专项执法打击行动”和“温州市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的重拳打击举措,有力打击了违规电焊禁而不止嚣张气焰。下一步,鹿城区还将全面细致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牵头组织各街镇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深化电焊作业专项检查,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消防监督业务协同、违法线索双向移交工作机制。发挥机制优势,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机衔接、融合发力,为构建违规电气焊高压打击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