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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四项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发布日期:2024-04-15 09: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汛期到临之际,高温、多雨、雷电等恶劣天气增多,极易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永嘉县坚持做好“四项措施”,确保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全面开展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要求矿山企业举办防治水知识培训,要求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聘请安全技术专家授课,对非煤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专门防治水知识培训,全面讲解防治水知识和水患处理措施。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矿山企业及从业人员防治水知识掌握程度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防治水安全意识。

二是举行停产撤人演练,增强应急能力。组织有关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举行非煤矿山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演练活动。6月中旬前,全县4家矿山企业必须全部完成一次撤人演练。通过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是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夯实防汛基础。按照组织机构、抢险队伍、抢险资金、救灾物资、制度建立、责任明确“六落实”要求,对全县非煤矿山“防洪、防倒塌、防雷击”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布置。要求矿山企业在连续降雨超过50毫米或天气预报为暴雨时,必须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规定,企业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

四是迅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运行安全。要对重点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应急物资储备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应急物资储备齐全到位。要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和不间断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永嘉县将持续不断地对重点地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的,停产停业整改。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治理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不落实整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处理,坚决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