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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义务

发布日期:2013-05-20 0: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参加事故抢险和救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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