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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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委发〔2016〕8号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开展“大起底、大巡查、大整治、大推进、大评议”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从严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其他“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无为问责、担当免责”的干事创业总导向,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标杆城市提供有力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大起底”行动
集中一个月时间,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等多层面起底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对照以下“四面镜子”:
1.纪律松弛、执行不力。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妄加评论。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或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消极怠工、执行不力。工作中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问题向上推,不见纪要不办事,不见批示不签字,甚至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等。
2.缺乏担当、推诿扯皮。在重大项目推进中担当不足、履职不力,工作畏首畏尾,决断该断不断,甚至为不出事干脆不干事,为不干事干脆不谋事,片面强调按本本办事,死抠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推诿扯皮不作为,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无法落地等。
3.不思进取、私心作祟。深化改革不积极,攻坚克难不主动,工作得过且过,甚至部门利益至上,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利的工具,行使公共权力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正当权益。如在简化整合办事程序、网上审批执法系统建设、中介机构改革等方面,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问题未能根本解决等。
4.是非不分、明哲保身。抓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做“老好人”,当“太平官”。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没有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查纠问责,甚至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瞒着不报、护着不查等。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二)开展“大巡查”行动
1.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举报投诉热线12388(设在市纪委),畅通市长专线、信访举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有关作风方面的具体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各事权单位处理。(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招商局等有关单位)
2.开展作风巡查。全面开展市直单位作风巡查,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治党员干部不担责、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从“阶段任务”向“常规部署”转变,及时发现并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单位: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大整治”行动
1.狠抓问题整改。对照问题和差距,列出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现行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出实招、动真格进行整治规范。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涉及公共服务的一些制度改革创新,应及时公布,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2.完善重大问题协调处置机制。对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责部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探索推行“标杆案例工作法”,经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可作为“标杆案例”,成为今后处置类似问题的依据。(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3.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清风除弊”系列行动,把不担责、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通报”,通过专项检查、动态抽查、信息化监督等手段,深入窗口单位、项目一线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驰而不息查纠不良作风。(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单位: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大推进”行动
1.推进“决策部署落实难”问题解决。开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聚焦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省级产业集聚区等)、城市环境整治及城中村改造、民生实事“补短板”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肃查纠执行不力、敷衍塞责,以及因主观不努力导致任务没有如期完成、工作质量不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问题。完善“新政聚焦”“电视问政”等载体,进一步强化部门述政、媒体问政、群众评政影响力,健全监督考评机制。(牵头单位:市考绩办,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等有关单位)
2.推进“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解决。推行“互联网+政务”模式,实现“一站式”网上审批,严厉整治审批许可事项该进厅的不进厅、该并联的不并联、该上网的不上网,以及擅设审批办事门槛、超时限审批等问题。开展“你提意见我来改、你提差距我来追”审批优化活动,广泛征求回归温商、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治理一批“外面可以办、温州办不了”“外面办得快、温州办得慢”的项目。(牵头单位:市审管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有关单位)
3.推进“重大项目落地难”问题解决。围绕中心城区亮点区块建设、“温商回归”项目落地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招商、审批、纪检监察等部门从项目引进到落地全程协同机制,切实发挥温商回归(招商引资)投诉中心作用,严肃问责在重大项目审批、落地、建设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以及在项目建设或征地拆迁中支持亲戚朋友参与阻工扰工、强揽工程项目等。(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单位:市招商局等有关单位及重大项目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
(五)开展“大评议”行动
1.开展“万人评机关”活动。更加注重动态监管和过程评价,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评,优化评价办法,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清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纪委,参与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2.选树一批“敢担当、树标杆”的典型。把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及加强作风建设、整治突出问题等情况纳入考绩,结合“万人评议机关”评议结果,选树一批“敢担当、树标杆”的典型。(牵头单位:市纪委,参与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三、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严查倒逼机制。坚持“五必查”,严格执行服务对象反映的审批问题必查、项目迟迟不落地必查、投资业主撤回在温投资必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不到位必查、政府投资项目严重“双超”(超预算、超工期)必查,查实因干部作风问题影响工作推进或发展软环境的,当事人一律严肃追责,责任单位一律取消年度综合类评先评优资格。问责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配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二是建立健全即查即办机制。建立涉企或损害群众利益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即办制要求跟踪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查处的案例。
三是建立健全捆绑问责机制。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捆绑问责。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不得以集体决策为由,逃避个人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负有管理、监督责任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并追责。
四是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推行轻微责任豁免制,鼓励担当,宽容失败,允许试错。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属于严格依照上级有关精神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私利的,按照有关规定免除相关责任,并形成容错免责的“标杆案例”。
四、组织领导
“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动真碰硬、认真履职,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市县联动、部门互动。把开展“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与谋划推进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在市级新闻媒体设立“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专栏,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作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大力营造正作风、敢担当、树标杆的良好氛围。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