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19-0007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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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安委办〔2019〕14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9〕57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巩固2018年专项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全面自查自纠。一是开展单位自查自纠。11月25日前,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2018年专项整治内容,将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餐饮后厨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作为重点(附件1),完成各项自查自纠工作,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到位。所有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向社会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开展系统内自查自纠。11月30日前,有关国有企业要发挥好“风向标”作用,勇作表率,更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企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系统内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自查工作。对下属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要组织或者聘请消防安全专业团队实地核查,并将自查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大型连锁企业集团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 (二)提升防范水平。一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11月25日前,各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本地连锁企业集团总部要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结合我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体员工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切实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要组织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指导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建立具备实战能力的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实现与单位消防控制室、配电机房的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二是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各地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接入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智慧用电等技术,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化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针对餐饮后厨使用明火和可燃气体的实际,督促使用燃气的部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和自动灭火装置,确保用火用电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同时,各地要加强对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三)强化整治力度。一是开展联合检查。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安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单位自查和企业系统排查情况,对本地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市安委会将根据县级安委会检查情况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开展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及时整改属于本行业系统的隐患问题,依法组织核查,对拒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行为的,移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查处。二是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整治期间,各地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公开承诺弄虚作假或者自查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与企业诚信挂钩,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12月31日前,要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隐患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倒逼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整改责任落实。对属于原消防总队专家评审的历史项目在后续经营使用中未严格落实评审会议纪要的,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查处,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应急管理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规范长效管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将制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各地、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系统管理标准。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单位自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对单位主体干扰最小化。要全面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实施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要打造一批本地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工作的示范标杆。12月31日前,各地安委会要牵头做好经验总结,以现场会的形式在本地区、本系统大型综合体及商场、市场进行推广,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意识,各级领导要亲自研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消防救援部门做好牵头落实工作,倒排时间进度,抓实此次“回头看”工作。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地要突出上下协同、工作协同、进度协同、部门协同,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形成合力共抓、一抓到底的良好氛围,确保全面完成“回头看”目标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紧盯不放、清单销号、精准整改,要综合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督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回头看”工作阶段小结和花名册(附件2),请于11月27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12月27日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19号,联系人:季旭林,联系电话:0577-86509706。 附件:1.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 2.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花名册 3.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整治“回头看”工作统计表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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