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5036/2020-0020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1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核准温州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0-12-01 10:54:36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19〕7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温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73号)等文件精神,由单位自愿申报,并经市局审核公示、统筹研究,现核准温州译豪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方圆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工业设计院和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为温州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

温州译豪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方圆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浙江科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温州市工业设计院等4家机构的评审业务范围:工贸行业。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评审业务范围:矿山行业。评审资格有效期均为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应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温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73号)的要求,积极参加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政府公开采购的方式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坚决贯彻《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实施指南(试行)》,并严格执行评审与咨询分离等评审工作纪律与要求。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 12月1日

关于核准温州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通知.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