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20-0006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水上休闲船艇安全治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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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安委办〔2020〕6号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根本性好转,根据省市有关加强海上交通安全文件精神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上休闲船艇安全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海上及内河通航水域内从事各类活动的休闲船艇(指供船艇所有人或乘客用于旅游、垂钓、体育运动等活动的各类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以无证船艇(证书过期视为无证)治理为主,兼顾持证船艇监管。其中,海上水域范围为温州辖区海上一切水域,以苍南渔寮、雾城、炎亭沿海景区水域和洞头辖区水域为主,内河水域范围为瓯江、飞云江、鳌江干流水域。 “三区一市”(鹿城、龙湾、瓯海和瑞安)境内以温瑞塘河为主的全部内河水域,其他明确的通航水域。 非通航水域内的休闲船艇由各地参照本方案实施治理。 二、治理重点 无证休闲船艇;无证驾驶行为;超限定活动水域或船检证书限制条件航行或超抗风等级,大雾、暴雨等恶劣气象情况下冒险航行或超越活动时段航行;超过核定乘员载客;船上人员未按规定穿着合格救生衣;不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和通讯设备,未保持设备可用性或船体存在非法改建行为;持证船艇未安装应急救助定位设备;非法载客,非法从事营业性运输;第三方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未建立,或虽已建立但执行不到位,以及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做好休闲船艇日常安全管理和实时动态跟踪监控的;属地未划定并公布休闲船艇专用公共停泊水域、停泊点、活动水域的,界限模糊的、未督促第三方管理组织做好配套设施建设的。 三、治理措施 (一)底数摸排。各地应全面摸排辖区各类休闲船艇信息,切实掌握休闲船艇名称、所有人、人员培训发证需求等相关信息,逐船造册登记,及时更新信息。同时要在沿海景区、内河景点等休闲船艇集中活动水域附近,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贯,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用泊位划定。各地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村居,为辖区休闲船艇划定并公布专用公共停泊水域、停泊点和活动水域范围,明确活动水域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软硬件建设,组织安全评估,为休闲船艇停靠创造安全系泊条件。 (三)安全执法检查。各地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照治理重点和考核指标,深入查找整改休闲船艇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凡无船名标识的休闲船艇一律清理取缔,凡未纳入第三方组织管理的无证休闲船艇的,一律清理取缔;对作为交通工具非法载客的无证休闲船艇一律清理取缔;已纳入第三方组织管理的无证休闲船艇应限期清理取缔,对于限期后无法清理的,可参照涉私“三无”船舶处置方式,出具《船舶联合鉴定报告》,明确船舶“三无”属性,依法没收拆解;对无证驾驶人员依法移交由公安机关、海警行政拘留。各相关部门要有效运用安全约谈、签订安全承诺书、信用惩戒等方式多措并举,强化整改实效性。同时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对于符合办证条件的船艇和人员,积极做好船艇检验、登记和人员培训发证帮扶工作。 (四)驾驶人员培训。各地应积极做好休闲船艇驾驶员培训发证动员工作,收集辖区人员办证需求,及时报送海事部门,畅通人员培训发证渠道。 (五)第三方组织管理制度审核。对第三方管理组织开展市县“两级两轮”管理制度审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险情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及日常工作机制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海上和内河通航水域休闲船艇安全治理工作由温州海事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本辖区通航及非通航水域休闲船艇安全治理牵头主责单位,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各地在治理期间至少应确定一个船艇扣留点,并落实经费保障和管理人员。各地休闲船艇排摸登记表、任务分解表和工作联络员名单在5月31日前,第三方组织管理的无证休闲船艇清理取缔方案在8月1日前报温州海事局(联系人:王江山,联系号码:1373873****,邮箱95358803@qq.com)。治理行动将实行“月排名、季考核”,并作为市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到位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扣分等措施。 (二)突出治理重点。各地要以无证休闲船艇为治理重点,理顺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明确治理举措,推动任务落实。要积极引入第三方管理组织参与休闲船艇管理,坚持“船艇可管、风险可控”的原则,有序推进无证休闲船艇清理取缔。实现个人管理向集约化专业化管理转变。 (三)加强教育引导。各地要采取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第三方管理组织制定并完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积极配合 “两级两轮”制度审核,并按照制度开展休闲船艇管理工作,做好休闲船艇日常管理、应急救助和维护保养工作。
附件:1.温州市休闲船艇排摸登记表 2.温州市休闲船艇纳规管理排名考核主要指标 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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