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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发布日期:2020-09-14 09: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安全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案例介绍

2020年7月20日,温州市永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永嘉县桥头镇某纽扣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内一台砂轮机无安全防护罩。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定,该纽扣加工厂的行为构成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



查获时,砂轮机无安全防护罩


整改后的砂轮机

三、处罚结果

温州市永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纽扣加工厂作出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温馨提醒

安全设备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设备。企业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安全设备进行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能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