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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15: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温应急委办〔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根据省应急管理厅今年工作考核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重点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1年11月底前,全市在30个重点乡镇(街道)建成“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二、建设标准

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和重点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应急救援〔2021〕29)文件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队伍人员、装备、制度等建设标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切实提高对基层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明确建设方案和时间节点,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按照上级要求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赵建军,联系电话:88963509。

附件:2021年各地重点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表

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21年各地重点乡镇(街道)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任务表

序号

单位

重点乡镇(街道)综合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数量(个)

备注

1

鹿城区

3

2

龙湾区

2

3

瓯海区

3

4

洞头区

2

5

乐清市

3

6

瑞安市

3

7

永嘉县

3

8

文成县

2

9

平阳县

3

10

泰顺县

2

11

苍南县

3

12

经开区

1

合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