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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温州市应急综合演练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14: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温应急委办〔2021〕3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经研究,定于5月12日组织“2021年温州市应急综合演练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演练旨在检验我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一、演练名称:2021年温州市应急综合演练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二、演练时间:2021年5月12日,下午3:00。

三、演练地点:主会场设永嘉县沙头镇太平岩;分会场设在各县(市、区)和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视联网会议室。

四、参加观摩人员

(一)主会场: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海事局、市气象局,温州军分区、武警温州支队、温州预备役团、温州消防救援支队、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1名。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主会场单位代表请于5月12日下午1:45前在市行政中心广场(市人民大会堂门口)集中乘坐大巴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落实),统一前往活动主会场。

(二)分会场(视频直播):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五、演练要求

(一)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周密部署。永嘉县各参演单位要认真组织,熟悉、掌握此次模拟演练的方案,按方案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操作规程,严密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演练工作。

(二)严格要求,注重实战,密切配合。各参加演练单位必须要以实战的标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装备、设备、器材参演,演练期间各项工作要做到严密、有序、有力、有效,单位之间、队员之间要配合密切、精诚合作、形成合力。

(三)加强领导,科学组训,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要严格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本次演练安全、顺利,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事项

(一)演练活动同时采用视联网会议系统现场直播,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省级产业集聚区应急管理局提前做好视频连线和调试等会议组织工作,在当地视联网会议室集中收看。

(二)请参加主会场的单位于5月11日12时前将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报温州应急管理局救援和预案管理处。联系人:苏志男,联系电话:17815776337(钉钉)、18643579949(微信)。    

温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参加“2021年温州市应急综合演练”主会场人员名单

单位:XXX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备 注

003   2021年温州市应急综合演练通知 5.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