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22-0007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全市“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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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应急〔2022〕54号 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深化“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工贸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事故能力,市应急管理局于近期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重点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9月26日,全市工业安全在线系统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共1191家。主要分布在皮革鞣制、印染、食品加工、造纸、蔬菜加工、电镀以及酒类生产企业和工业企业附属污(废)水处理系统,100家以上的有瓯海区、瑞安市、龙湾区、乐清市、平阳县等5个县(市、区),分别为330家、209家、195家、131家、111家共计976家,占全市总数的81.94%。 全市羽毛(绒)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印染、蔬菜腌制、造纸(以下简称六类重点企业)111家,其中印染50家、皮革鞣制44家、造纸13家、蔬菜腌制4家,没有羽毛(绒)加工、毛皮鞣制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企业。主要分布在平阳县、瓯海区、瑞安市、龙港市、永嘉县、龙湾区、鹿城区、乐清市、泰顺县等9个县(市、区),10家以上的有平阳县、瓯海区、瑞安市、龙港市等4个县(市、区),分别为33家、25家、 24家、11家共计93家,占全市总数的83.78%。 此次共抽查全市轻工、纺织、建材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17家企业,其中:印染4家、造纸3家、皮革鞣制2家、轻工食品4家、建材2家、其他轻工企业2家。抽查的重点内容:《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开展“七张问题清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工业安全在线有限空间警示牌、作业制度、培训视频、应急演练、安全承诺、作业申请等六项资料上传情况;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外围防护等标准化改造措施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五个强化、五个到位”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抽查组采取专家现场检查、与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台帐检查、专题反馈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温州海经区发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改函13份,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规定,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1家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其余16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二、抽查发现主要问题 从抽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有限空间整治攻坚行动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共治措施,基本摸清全市有限空间企业底数,推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强化落实“安全制度、作业审批、教育培训、警示牌设置、应急演练、安全承诺”等方面工作要求,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但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企业特别是六类重点企业落实“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还有差距。 (一)有限空间“关键少数”思想认识不足。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认识不到位,未依法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职责,是导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尽管今年以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受到空前重视,浙江省委专门将有限空间安全整治列入省委七张问题清单,从抽查中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交流和查阅相关资料情况来看,大部分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思想上认识不足,对本单位有限空间数量、危险有害因素、作业频次、包保责任人等不清楚、不知晓,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弄虚作假,由他人代为签字和录像,有些企业故意在“风险普查”系统取消有限空间风险标签,逃避安全监管,甚至个别县(市、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找人情、托关系也要把工业安全在线有限空间清单中撤下来。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有限空间企业法人代表等“关键少数”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定职责,对有限空间安全认识停留在表面,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 (二)有限空间六项上传资料质量堪忧。从工业安全在线系统线上抽查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未按《通知》要求上传材料。一是警示牌。未按照有限空间实物+张贴警示标识牌上传,警示牌未按照《通知》格式制作,相关文字描述未体现有限空间名称、主要有害因素、主要事故风险类型、作业时间(或频率)等;二是作业制度。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9号)第5条要求的相关制度逐项上传,部分上传的资料纸质文件没有盖章;三是培训视频。文字描述未按照要求描述组织培训的时间(包括总历时长度)、地点、人数,老师姓名和职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四是应急演练。部分企业未上传符合本企业有限空间类型的应急演练,相关文字描述中未描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时间(包括总历时长度)、地点、演练场景的主要内容,参加对象人数等信息;五是安全承诺。部分企业承诺人非企业主要负责人,文字描述中没有承诺人姓名、职务、承诺时间等内容;六是作业申请。部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时间从3月20日8时30分至4月7日17时0分,有些作业许可证根本没有填写作业时间,有毒有害浓度检测弄虚作假随意填写,甚至监护人、申请人、审批人全都由一人包办填写。 (三)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界定不够精准。从历年来我市发生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来看,未能及时辨识出有限空间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从抽查的情况来看,虽经多年整治,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危害认识不到位,不了解企业有哪些有限空间,普遍存在有限空间辨识不全和遗漏。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贸企业范围界定不精准。从工业安全在线系统数据来看,尚有为数不少的化工、医药、农林畜牧业、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热力、排水、环卫等其他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未能精准界定工贸企业;二是有限空间特征要素界定不精准。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对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征要素界定不精准,一些存在窒息或有毒有害气体的重点场所没辨识出来,部分企业有意回避有限空间,部分地区甚至六类重点企业尚未100%入库;三是风险辨识台账不完善。一些企业未按照有限空间数量、位置、危险有害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作业主体、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要求辨识,一些有限空间数量较多的企业特别是六类重点企业没有进行编号管理,造成有限空间辨识不全和遗漏;四是作业场所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部分企业有限空间告知牌五花八门,有些企业告知牌、警示标识照搬照抄,作业场所浓度要求都是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氧含量,部分企业浓度范围还出现差错,个别企业甚至没有设置告知牌和警示牌;部分企业未在有限空间场所出入口、开口处设置,告知牌、警示牌随处乱贴,与有限空间辨识台帐不匹配,也起不到应有警示作用。 (四)有限空间外围防护等标准化改造推进力度不够。有限空间外围防护等标准化改造是有限空间治本之策,部分地区认识程度不够,特别是有限空间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街道)推进力度不尽如人意。从现场抽查的情况来看,一是部分地上有限空间防护措施不到位。一些企业对地面敞开的污水池等池边、临边,未完成防护栏杆改造,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入口处或开口处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例如:温州市蓝江革基布印染有限公司、温州正欧服饰洗染有限公司(印染),温州市海洋皮革有限公司、温州五杰皮革有限公司(皮革鞣制),永嘉县日鑫纸业有限公司(造纸)都有大量有限空间入口处或开口处不同程度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高危安全风险;二是地下有限空间物理隔离措施不到位。一些企业对地下封闭或半封闭的有限空间,未完成“透气盖板”或上锁等物理隔离措施改造,温州市雪顶豆制品有限公司、温州丁源兴食品有限公司部分污水井未安装安全防护网等;三是重点企业可视化、封闭化管理措施不到位。一些有限空间较多且相对集中的印染、皮革鞣制、造纸、蔬菜腌制企业,未按照《通知》要求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装置等设施,实施可视化、封闭化管理。 (五)有限空间制度规程普遍缺乏操作性。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企业未按照整治要求对照《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33/T707-2022)》健全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一些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照搬照套,相关制度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相关制度内容与企业组织架构不匹配,有些甚至连企业名称也照抄不误,还有些企业直接使用应急部门参考范本,一些企业操作规程空泛,不具备可操作性。例如:温州五杰皮革有限公司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中没有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的检测内容等,制度中出现锅炉、氰化氢等不符内容。 (六)有限空间应急装备和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从抽查的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流于形式,一些企业有限空间针对性不强,未具体制定将受困人员救出的方式,部分企业未能按照《通知》要求配备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紧急逃生呼吸器、对讲机、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必备的应急救援器材,一些企业虽然配备了一些器材,但相关人员不会正确使用,应急器材形同虚设,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救援能力显而易见。特别是六类重点企业还配备不到位。例如:温州海洋皮革有限公司未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部分气体检测仪没有处待用状态;温州市雪顶豆制品有限公司未配备长管式呼吸器、送风置换设备。 (七)有限空间安全执法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有限空间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宽松软”问题依然存在。自攻坚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对10家有限空间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处罚35.4万元。其中洞头区、乐清市各3家,龙湾区、文成县、平阳县、苍南县各1家。鹿城区、瓯海区、瑞安市、永嘉县、泰顺县、龙港市等县(市、区)有限空间企业执法数据为零,特别是一些重点县(市、区)、重点乡镇(街道)。市局向县(市、区)、温州海经区发出督改函13份,要求各地依法处理,但从跟踪反馈的情况来看,仅龙湾区行政处罚1家,其余各县(市、区)均未进行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推动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端正认识,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有限空间涉及到各行各业,覆盖面很大,安全风险管控难度相对较大,各地特别是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街道)要清醒认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端正认识、举一反三、找准症结,集中力量解决本地区企业层面普遍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有限空间攻坚整治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查漏补缺、优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各地要对本次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督抽查发现事故隐患清单(附件1)进行依法处理,该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落实闭环管理,采取相应的停产整改和限期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按时进行复查,对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该停产的予以停产、该关闭的坚决按程序依法予以关闭;要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从行业类别、特征要素等方面对各类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再甄别,持续精准界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范围,密切关注有限空间企业动态变化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在今后抽查督查过程中,凡发现各地有限空间数据特别是六类重点企业遗漏的,将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要对工业安全在线上传六项资料质量进行再核查、再督促,对存在明显错漏的,要督促企业抓紧补充完成;务必要把《通报》传达贯彻至每一家有限空间企业,督促企业“关键少数”对照“五个强化”“五个到位”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形成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示范引领,树立一批有限空间管理标杆。各地要优选本地区相对条件较好、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特别是六类重点企业作为示范典型,按照“五个强化”“五个到位”要求,打造培育一批有限空间管理样板企业,树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标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推动创建有限空间示范企业过程中,要鼓励行业协会、专业作业队伍以及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业内资深专家深度参与创建全过程,进一步推动企业将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安全。各地要结合本地区行业特点(鹿城区电镀行业,龙湾区合成革行业,瓯海区皮革鞣制、蔬菜腌制行业,乐清市电气、电镀行业,瑞安市印染、造纸行业,永嘉县造纸行业,平阳县皮革鞣制、印染行业,洞头区、文成县、苍南县、泰顺县轻工食品或酒类生产行业,龙港市印染行业,温州海经区建材行业)综合确定,每个行业至少选取1家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并将名单于11月1日前上报市局安全基础处,培育创建工作要力争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届时市局将择扰组织召开有限空间现场观摩会。 (三)破立并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地要立足长远,破立并举,抓住有限空间安全监管的“牛鼻子”。一是建立有限空间“关键少数”履职制度。有限空间“关键少数”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制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和经理,非公司制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的厂长、经理等行政“一把手”。各有限空间企业“关键少数”必须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等七项职责,并建立相关台账档案备查。今后,市局将重点就有限空间“关键少数”履职情况组织抽查,对发现未履行职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二是推动有限空间管理制度重塑。针对有限空间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辨识尚不够精准、制度规程普遍缺乏操作性、应急装备和救援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各地要从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折页有限空间辨识、安全警示、安全专项培训、作业审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预案及演练、发包管理等方面入手,依法督促企业对现有的有限空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审批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重塑、流程再造,制定更加符合法律法规、更加符合标准规范、更加符合企业实际的各类有限空间制度和与制度相匹配的作业审批单、安全交底单等相关配套格式,并以公司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严格执行;三是建立重点企业有限空间视频化、封闭化管理制度。对存在污水池等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风险的有限空间,且数量较多、区域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特别是六类重点企业,要督促企业增设门禁、声光报警、电子围栏、电子锁、视频监控等设施,建立健全有限空间视频化、封闭化管理制度,实现有限空间场所与周边环境的物理硬隔离;四是建立健全有限空间编号管理制度。破解有限空间辨识不全和遗漏问题顽疾,对六类重点企业以及轻工食品和酒类生产企业等有限空间数量较多的企业,推行有限空间辨识编号管理制度,有限空间场所要有明显的辨识编号,现场编号和辨识台帐保持一致。今后,凡发现未纳入编号管理的有限空间,一律视为该有限空间未辨识处理。 (四)聚焦重点,加大有限空间监管执法力度。各地要持续聚焦有限空间“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两类三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打非治违,直至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消除。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或由此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条款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要持续聚焦《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参照执法检查表中执法依据、违法条款、处罚额度认真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有限空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的强大威慑力;要继续聚焦有限空间4个重点执法事项,巩固重点执法事项清零行动成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反弹的,该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关闭的要坚决按程序予以停产关闭。 (五)营造氛围,强化有限空间宣传教育培训。各地要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全面摸清底数、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分包管理、强化安全教育、配齐防护装备、做好应急准备等有限空间风险防控工作;要督促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按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扩大化;要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有限空间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督促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培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意识;要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事故典型案例、主要教训、追责情况,进一步推动各地、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提升安全意识。 附件1 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监督抽查发现事故隐患清单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全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企业监督抽查发现事故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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