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省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营造辖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安全氛围,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娄桥街道三措并举对《条例》开展宣贯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对网格干部开展培训,人手发放《条例》单行本,重点宣讲《条例》中<法律责任>与日常检查常见隐患相结合举例说明相关举措和制度支撑,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与法律意识,为下一步依法监管、准确运用打好基础。
二是多样宣传,拓宽宣贯广度。以企业体检服务培训为抓手,邀请专家深入解读《条例》,从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为切入点,结合简洁明了及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将《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的解析,及时播种法律的“种子”。通过多点位设点宣传,全面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后续《条例》顺利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执法服务,深化宣贯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设置危化品专用仓库、电气设施、设备、线路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等问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截至目前,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服务指导15家。
下一步,娄桥街道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贯,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对企业开展“体检式”服务指导,将《条例》宣贯工作引向深入,努力营造人人知《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氛围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