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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三举措”持续推进柴油纳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3-04-04 14: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随着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柴油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为进一步强化柴油安全监管工作,洞头区应急管理局持续开展加油站、柴油加油点安全检查,开展柴油纳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企业清单。动员街道乡镇全面摸排辖区内柴油经营企业底数(包括加油站、加油点、企业自建加油设施),同时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分别针对工业生产企业、建筑工地、交通建设项目等各自领域进行自储自用柴油情况摸排,建立柴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明确企业储存量、安全设施设备、用途等情况,形成数据清单,为开展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奠定数据支撑。经排查,辖区共有加油站8家,柴油加油点7家。

二是坚持分类处理,落实隐患整改。对于条件符合的加油站,督促加快安全评价报告修订或提供安全评价报告补充说明,并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在许可范围增加柴油及储存量。针对7家柴油加油点,邀请危化领域专家对现场逐一进行勘察指导,积极做好问题告知服务,对存在问题难以整改的企业,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前做好柴油停售及清退工作。同时督促相关企业责任人落实企业内部自用加油设施管理,按照危化品储存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目前全区8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开展“回头看”,重点对加油点及企业自建加油设施进行检查,坚持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查摆不足,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闭环。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排重点巡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做好流动汽、柴油加油问题和自用柴油销售问题的监管执法,建立动态监管台账,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洞头区将持续加强监督执法,强化协同联动,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增强企业、个人汽柴油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营造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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