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23-0008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转作风、创一流,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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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应急〔2023〕15号 各县(市、区)、海经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转作风、创一流,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转作风、创一流,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促进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决定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转作风、创一流,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解干部争先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激励全系统干部保持“闯”的劲头、“拼”的精神、“创”的勇气,大干快干、乘势而上,为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当好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贡献应急力量。 二、主要目标 ——转理念、比奉献,创一流队伍。重塑应急管理服务理念,唱响“真情同心,应急为民”服务品牌,对照党性原则问初心,对照时代要求比奉献,引导干部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到“干成事”上,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中创一流的应急管理队伍。 ——转方法、比效能,创一流业绩。牢固树立“不进是退、缓进慢进也是退”的竞争意识,着眼全市应急管理领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破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以比学赶超、创新争先,在“千帆竞技、百舸争流”中创一流的应急管理业绩。 ——转作风、比服务,创一流机关。强化“作风育人、导向引人”,以务实为民的作风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在清廉、文明、服务、法治建设中创一流的机关单位。 三、主要措施 (一)筑牢“三大根基”,在忠诚奉献、铸魂提能中争创一流队伍。 1.持续筑牢“政治根基”,提高对党忠诚硬度。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以贯之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新时代党性修养,抓紧抓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建立《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政治监督项目清单》,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强化干部政治管理和教育,引导全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3月底完成中国式现代化与应急管理工作专题研讨。将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至少安排2次专题学习,同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考核。 2.持续筑牢“思想根基”,提高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深度。对标《中共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八八战略”结合起来,全面开展“深化‘八八战略’、争当先锋示范”专题学习。运用好“一月一主题夜学”“干部职工思享汇”“追随足迹现场学”以及“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线下载体,凝聚“惟创新者强、惟改革者进、惟开放者赢”的强大共识。6月底前,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暨2023年度党员轮训班。梳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载体清单》,充分利用131家安全体验馆、安全文化示范点、“温州应急”抖音、微信等载体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二十大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主题活动;成立市应急管理局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学习小组,组织“青年市集”等活动。开展“学习二十大、对照抓落实”行动,建立《2023年“学习二十大、对照抓落实”责任清单》,细化落实8大工作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应急管理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持续筑牢“能力根基”,提高干部业务专精度。紧扣应急管理干部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实际,围绕“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2023年计划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救灾减灾、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工矿商贸等专题培训班13个。坚持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全周期”教育,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建立工作导师传教帮带“1+X”模式,签订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书,推进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提升年轻干部专业素养。创新“党建+安全”工作模式,开展“五送五促”活动,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二)实施“三大比拼”,在把握大势、比学赶超中争创一流业绩。 4.实施干部绩效评价“红黄牌”。树牢“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导向,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制定“精准精细”的措施清单、“定人定岗”的责任清单和“挂号销号”的督查清单,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健全干部考核体系,梳理出德、能、勤、绩、廉等5方面20条负面清单,实现从分管领导到处室负责人再到具体负责人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出台干部管理“红黄牌”制度,对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后人员,给予“黄牌”警示,责令书面检讨、约谈。对年度综合排名靠后且得分较低人员或连续两年“黄牌”警示的干部,给予“红牌”警示,由局主要领导约谈并视情予以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5.实施处室争先创优“红黑榜”。坚持以“讲真话、动真格,做实事、求实效”为导向,注重过程督导和结果运用,建立处室(单位)“红黑榜”晾晒比拼制度。以季度为周期,“一三晾晒、二四擂台”为形式(即第一、三季度开展晾晒比拼,第二、四季度开展擂台比拼),围绕每季度特色工作以及年度创新亮点项目进行综合评比晾晒。对季度工作成效明显、特色亮点突出的处室予以“红榜”激励;对季度工作进展滞后或落实不到位的处室予以“黑榜”警告。通过处室比拼,引导处室干部知不足、找差距、促提升,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见附件1) 6.实施县级晋等升位“红蓝军”。锚定“一力争四确保”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按照“既重过程、也重结果、更重效果”和“科学、管用、务实”的原则,每半年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红蓝军”擂台对抗赛,通过指标晾晒、亮点比拼、进度跟踪,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晋等升位,对标攻坚、创新争先”氛围,激励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比创新、比亮点、比担当”,深入谋划变革性实践、突破性抓手、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省对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列优秀、进前三。(见附件2) (三)涵养“四大风气”,在追求卓越、勇立潮头中争创一流机关。 7.厚植廉洁之风,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制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清廉机关建设监测标准体系》,争取2023年底创成“规范型”清廉机关。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与警示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开展“清廉”建设,每季度召开青年座谈会,谨防“腐败低龄化”和“微腐败”问题。强化“八小时外”的监督,定期开展“干部家访”行动,深化谈心谈话制度,真正做到常抓长管、真管真严,打好干部监督管理“组合拳”。深入开展纪法教育,警钟长鸣守清廉,7月底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 8.大兴为民之风,深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把“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难”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始终,动员党员干部下沉基层一线,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送服务、解难题、提信心。应急审批窗口推行“无休日预约服务”、“亮牌服务”等,对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理;重大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随来随办。严格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拖延、不敷衍,力求以最短时间、最好效果化解为民涉企难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尊重执法对象,多沟通,善说服,慎处罚;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题,开展一次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全员教育。深化“万人双评议”活动,坚持以评促改,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9.涵养文明新风,深化“文明机关”建设。以文明单位复评为契机,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加强应急管理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对标文明单位创建方案,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温州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责任分解》,梳理10大方面45条细则,精准分工,明晰责任,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开展办公场所文明氛围提升行动,从“软件+硬件”上齐发力、双提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卫生、文明、值守、纪律方面问题,建立《应急管理系统作风公约》(见附件3)。 10.弘扬法治之风,深化“法治机关”建设。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明晰应急管理执法规程,明确各类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使具体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实施应急管理执法“双率”提升行动,将市本级、县(市、区)局持证率列入年度考核,强化动员、通报倒逼,力争市本级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8%以上,县市区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5%以上。开展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选树培育一批“执法办案能手”。举行执法人员复训培训,针对所有执法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2周的轮训,开展培训班次不少于15次。发挥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作用,2023年底前,建立典型案例库,分类推选30个典型案例。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作风、创一流,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行动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指挥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落实。专项任务责任处室和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及时调节工作节奏,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常态监管。一以贯之落实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处室工作晾晒比拼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擂台赛活动方案。对各处室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的创新亮点项目持续跟踪、持续监督、持续落实,不能走“为了创新而创新”的路子,杜绝“一阵风”、“走过场”的状态。 (三)强化正向激励。“转作风、创一流,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行动成效与评先评优、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挂钩。对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总结推广。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通报、诫勉、组织处理或相应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单位领导干部的责任。 附件1: 2023年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处室(单位) “红黑榜”比拼活动方案 为加强处室(单位)建设,激发处室(单位)干事创业活动,激励全局干部讲真话、动真格,做实事、求实效。特建立处室(单位)“一三晾晒、二四擂台”比拼制度。具体如下: 一、分值设置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处室(单位)比拼活动分两部分,满分500分,分别于第一、三季度开展晾晒比拼(100分、100分),第二、四季度开展擂台比拼(100分、200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评细则 (一)第一、第三季度晾晒比拼(各占100分) 分别在第一、第三季度末由局党委班子对处室(单位)申报的季度亮点工作项目评价而定。 1、申报规则:由15个处室(单位)在各自的月度“两张清单”项目(重点工作计划清单、重点工作完成清单)择优申报。为保证项目质量,每季度每个处室限定申报项目2-3个。另,涉及多个处室(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多方自行协商确定,由牵头处室(单位)申报。 2、评比规则:第一、第三季度末局班子领导、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汇总的项目及完成情况进行票选,每人票选10项优质工作。 3、计票方式:按照局长、其他局班子、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占1/3权重计算(折算局长一票计3票、其他局班子计1票,处室(单位)负责人0.5票)。按处室(单位)项目平均得票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计算公式:项目平均得票=处室(单位)各项目得票总数之和/项目数)。其中,涉及多个处室共同完成的项目,该项目得票足额纳入牵头处室计算;其他配合处室(单位)按该项目得票的70%纳入计算,若该项目得票的70%低于其他配合处室(单位)牵头项目平均得票水平的,不纳入计算。 4、赋分规则:采用排名赋分制,满分100分。根据处室(单位)排名依次赋予100-72分的分数(递减2%)。 (二)第二、第四擂台比拼(分别占100分、200分) 由测评组对处室(单位)申报的年度亮点工作项目评价而定。 1、申报规则:在2023年3月前申报处室(单位)亮点创新项目1-2个。 2、比赛形式:以擂台赛的形式,需提前准备PPT、汇报材料。 3、组织实施: 在第二季度末开展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亮点项目的年中进度比拼活动,查摆问题短板,提出对策措施。采用排名赋分制,满分100分。总分100分,根据处室(单位)排名依次赋予100-72分的分数(递减2%)。 在第四季度末开展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亮点项目的年终成效比拼。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选择1个最优项目开展比成效、晒亮点,由评分组对创亮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测评,评定最终成绩。总分200分,根据处室(单位)排名依次赋予200-144分的分数(递减2%)。 (三)加减分(年度结算) 加、减分项由各处室(单位)在12月做好主动申报。减分项也应如实申报,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做好监督汇总。 1、加分规则: 1.上级表彰奖励。1获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表彰奖励的,每次加10分;2获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含国家级议事协调机构)表彰奖励的,每次加6分;3获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 2.领导批示肯定。1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的,加6分;2获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对例行工作专报批示除外);3获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分,最多加3分(对例行工作专报批示除外)。 3.争先创优。1获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含国家级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推广的,或被确定为试点的,加6分;2获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发文推广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4分;3承担温州经验在浙江作典型介绍推广的,每次加1分,最多加2分;4承办全省的现场会或演练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2分;5代表市应急管理局申报市政府创新项目成功的,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 4.正面宣传报道。1获国家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4分;2对局考核相关刊物如《领跑者》、《探路者》、《竞跑者》等,发表正面宣传报道的处室,每次加2分,最多加4分;3获省级主流媒体、国家级应急管理类官方媒体(浙江日报、浙江卫视、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减灾杂志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1分,最多加2分。 2、减分规则: 1.通报批评。1被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2因工作不力导致市委市政府被约谈警示的,每次扣3分;3处室(单位)人员被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4其他应当扣分情形,酌情扣分。 2.负面舆情。1被国家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负面报道的,每次扣5分;2被省级主流媒体(浙江日报、浙江卫视、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减灾杂志等)负面报道的,每次扣3分;3因工作不力导致舆情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每次扣1分。4其他应当扣分情形,酌情扣分。 3.政务信息。未完成年度基本分的,扣5分。(见附件1.1) 三、结果运用 (一)坚持“激励为主,惩戒为辅”原则,在局党委会议室设置季度“红黑榜”,建立市局处室晾晒比拼“红黑”榜管理制度,侧重体现处室(单位)集体荣誉感。对季度处室(单位)排名前3的处室(单位)予以红榜激励;对违反纪律、工作不落实或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坏影响的处室(单位)予以黑榜批评。上榜处室(单位)公开晾晒3个月。 (二)年度总成绩考核结果前5名处室(单位)为优秀等次的,颁发荣誉证书。处室(单位)考核结果运用于个人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 附件1.1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 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二、考核方法 应急管理政务信息考核计分项包括基础分和录用分,其中基础分主要反映政务信息报送情况,录用分主要反映政务信息录用情况。局办公室按月通报各处室(直属单位)录用和得分情况,年终通报排名情况。 三、计分办法 (一)基础分 每月基础分10分,每月至少报送1条。 (二)录用分 1.市局采用记分:市局网站每条计10分。 2.市委、市政府采用记分:市两办简讯、采编等,每条计50分;专报、交流等,每条计80分;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计100分,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计分。 3.省厅采用记分:省厅网站每条计20分;《应急管理信息》简讯、采编等,每条计50分;专报、交流等,每条计80分;省厅微信公众号录用的,每条计30分。得到省厅领导批示的每条计100分,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计分。 4.省委、省政府采用记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简讯、采编等,每条计100分;专报、交流等,每条计200分;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计300分,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计分。 5.应急管理部采用记分:《应急管理部简报》《全国安全生产简报》简讯、采编等,每条计100分;专报、交流等,每条计200分;得到应急管理部领导批示的,每条计300分,主要领导批示的加倍计分。 录用分以最高得分为准,不重复计分;中央领导批示的,每条计1000分。 (三)加分 完成局约稿任务并采用的,每条加20分(如被相关刊物录用的,另外加分)。 四、年度目标基本分 一类:300分 处室(单位):协调处、指挥中心 二类:200分 处室(单位):基础处、法规处、科技处、预案处、减灾处、防火处、危化处、执法队 三类:100分 处室(单位):审批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宣教中心 附件2: 2023年“温州应急·红蓝军”擂台赛 活动方案 为有效推动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现就开展2023年“温州应急·红蓝军”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构建“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应急管理格局目标,按照“既重过程、也重结果、更重效果”和“科学、管用、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晋等升位、对标攻坚、创新争先”导向,激励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比创新、比亮点、比担当”,深入谋划变革性实践、突破性抓手、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续写温州创新史贡献应急力量。 二、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海经区应急管理局 三、主要内容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根据自身职责,自我施压、争先进位,聚焦强化责任考核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强化风险管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监测预警提高整体智治水平、强化救援保障提高防灾救灾水平、强化统筹协调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强化党建工作提高队伍建设水平等方面工作,由各地自主申报2023年度创亮点项目进行擂台比拼。各县(市、区)、海经区应急管理局自主申报创亮点项目1-3个。 四、阶段安排 (一)2023年3月份,各县(市、区)、海经区应急管理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单位)将年度创亮点项目申报表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蔡菲菲,联系电话:88965021)。 (二)2023年7月份,开展第一次擂台赛。各县(市、区)、海经区应急管理局汇报创亮点项目进展,查摆问题短板,提出对策措施。 (三)2023年12月份,开展第二次擂台赛。各县(市、区)、海经区应急管理局选择1个最优项目以及面上工作开展比亮点、晒成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现场测评,结合日常督查考核,评定最终成绩。 五、活动规则 (一)比赛分组:根据2022年省对县(市、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排位,确定第一次擂台赛各县(市、区)中第1-6名为红方,第7-12名为蓝方。第二次擂台赛的红方为第一次擂台赛的优胜方,蓝方为第一次擂台赛的落败方。海经区为中立方。 (二)组织形式:擂台赛采用两分组对抗的形式。第一次擂台赛赛前由蓝方第12名开始到第7名,依次从红方(第1-6名)中挑选对手,以此确定对抗双方。第二次擂台赛则由蓝方中上一轮分数落后方开始,从红方中挑选对手。海经区不设对抗。 (三)评分标准:按照对抗双方创新亮点项目难度、创新程度、完成情况、得奖情况、推广情况以及面上工作完成情况由评分组制综合评定,确定胜负。 (四)计分规则:为鼓励后进单位,营造“奋进争先”的氛围。每次擂台赛中,红方胜出借0.5个单位分,蓝方胜出击1个单位分;连续两次胜出额外加0.5个单位分。海经区每次得分超败方平均分则得0.5个单位分。 (五)结果运用 综合考虑两次擂台赛结果,所得单位分折算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附件2.1 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重点工作、创新举措申报表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写说明:请各处室(单位)、各县(市、区)填报1-2项2023年度重点工作、创新举措(精炼成XXX项目、机制、工程等)。 附件3: 应急管理系统作风公约 一、卫生:“三个倡导” 1.倡导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坚持班前打扫班后清理。 2.倡导办公用品存放有序,坚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3.倡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办公场所经常通风。 二、文明:“五要五不要” 1.要注意吸烟场合,不要乱弹烟灰、乱扔烟头; 2.要遵守公共秩序,不要放大音响、大声喧哗; 3.要规范正规着装,不要衣冠不整、混穿混配、不修边幅; 4.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要违规处置、占用,丢弃、破坏公物; 5.要厉行勤俭节约,不要铺张浪费,杜绝“白昼灯”“长流水”,不关空调、电脑等行为。 三、值班值守:“六禁止六必须” 1.禁止擅离职守。值守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在岗应急值守,接报及时准确,研判仔细精准,反应快速高效,处置规范有序。 2.禁止作风散漫。值班值守必须做到文明规范、作风严谨,对部门、基层和群众等来电来访事项做到态度谦和、耐心细致,树立良好形象。 3.禁止随意换班。确需调班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指挥中心报备。对履职不尽责、脱岗缺岗、擅离值班区域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4.禁止秩序混乱。值班备勤期间,禁止饮酒、打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场所必须时刻保持环境整洁、秩序正规。 5.禁止迟报漏报。值班人员接报信息后,必须立即向局带班领导报告,视情况局主要领导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错报。 6.禁止失密泄密。必须严格落实保密纪律,严禁复印、转发、拍照各类信息及其它重大事项,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四、纪律:“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2.严禁上班期间擅离职守、去向不明。 3.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与娱乐活动。 4.严禁本人及其近亲属参与开办安全评价、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社会化机构。 5.严禁本人及其近亲属在企业中搭股经商,或强制或暗示企业购买制定产品或服务,或向企业违规借贷放贷、揽储揽保、承揽项目。 6.严禁在涉企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7.严禁对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 8.严禁小案大罚、重案轻罚、以案谋私。 9.严禁徇私舞弊、包庇纵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0.严禁在项目审批、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中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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