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24-0012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温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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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5日—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次政治体检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自觉担负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以上率下、层层落实、全员参与。5月2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入反思检查和自我剖析,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围绕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研究部署,4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5次,针对4方面12类38个具体问题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明确专人、分类施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列明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复杂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三是全程跟踪督导。坚持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和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逐条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把各处室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处室绩效量化考评依据,每周开展一次督查检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38个,制定13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37条措施,整改率99.28%,尚未整改到位1个问题(1条整改措施)。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立案1件;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人,警示谈话1人;建章立制38项,其中制定制度18项,修订完善制度20项。 一、关于“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局把握、综合指导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系统增强全域安全谋划意识。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各安全专委办汇报计划》,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分类分段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安全生产、旅游、工矿、消防、道路交通、涉海涉渔、龙舟安全管理等内容,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及21个子方案,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目前2024年度252项具体任务节点任务完成率100%,统筹12个市级综合督查组、8个专业技术指导组每月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服务。对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进行全面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总体进展,并提出下一步改进实施的对策建议,评估报告已于2023年10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提前谋划做好温州应急“十五五”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二)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牵头统筹安全生产综合评价工作,集成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等“8+N”重点领域评价指标,制定省对市综合考核配合部门评价办法及细则,并纳入2024年度市级部门综合考核框架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定期研判办法,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预警叫应办法,实施预警叫应、连线叫应、约谈叫应,全面强化部门联动。出台实施《安全生产八个一律、三条限制、三项关爱措施》,建立分级分类约谈机制。对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中的简单粗暴问题进行了自查剖析,强化“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今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积极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和企业安全生产护航行动,以管代管,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三)积极落实防灾减灾应急保障。针对去冬今春寒潮雨雪冰冻天气防御工作分别开展三次复盘总结,形成《寒潮防御工作复盘总结》《温州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御工作复盘总结》《温州市第二轮冷空气防御工作复盘》供领导决策参考。结合温州实际完善《温州市冰雪灾害防御工作方案》(“1+6”方案),包括1个总方案和海上风电、农业、卫健、城市运行、海域、供电等6个子方案。开展局领导挂钩组团指导服务,每月至少1次主动下沉一线,组织开展专家组团“面对面帮扶”,强化对基层的正面指导。 (四)增强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性。全面排查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规定和事项清单,目前已出台的18个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数量居全省前列,同时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这一领域的基础上,推进进一步扩大柔性执法的领域覆盖面。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系统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实施规定(试行)》,增加8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明确和细化行政处罚适用的裁量基准幅度。出台《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增加4个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发挥柔性执法正面效应。 二、关于“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收官战,百日攻坚以来纳管电气焊作业场所3669个,改造提升丙类厂房消防设施8124家、改造危化品使用场所5984处,拆除影响企业安全生产违章建构筑物383处、35.16万平方米。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定期研判办法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预警叫应办法,实施预警叫应、连线叫应、约谈叫应,推动关口前移。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9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6起、死亡52人,同比分别下降26.3%和26.8%。 (二)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修订《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3030”闭环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隐患30日循环整改闭环,市县累计发布重点问题1.3万余个,带动排查各类隐患913万余条,有力推进问题隐患系统性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应急消防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完成全市185个应消站、110支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一步增强基层隐患排查整改能力。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服务的通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服务,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今年4至10月,共督查主体4888个,发现隐患6048个,已整改5895个,隐患整改率97.47%。 (三)攻坚工业企业火灾专项整治。组织对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有较大社会影响火灾进行了事故调查和复盘分析,全面开展全市易燃企业、厂中厂等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回头看”,针对性深化全市易燃企业、厂中厂(一厂多租)等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推进丙类生产企业加装消防喷淋系统,完成 1.4万家丙类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拆除企业影响安全的违章搭建39万平方米,推动完成龙港仪邦工业园挂牌整治。制定出台并全面落实《全市工业企业火灾事故防控十二条硬措施》。1-9月份,全市工业企业火灾起数同比下降40.4%。深入推进全市“厂中厂”安全规范整治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创建,在瑞安、平阳召开“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现场推进会,持续引领推动“厂中厂”治理提升工作。 (四)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对“5.3”事故调查工作复核研判,督促永嘉县于2023年12月完成“5.3”事故深度调查。对“10.31”事故牵头成立市级事故调查组进行提级调查,调查报告已于2024年1月5日获市政府批复。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工作,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明确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关于“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基层防汛备汛工作指导。聚焦“八张风险清单”,开展了6次排查活动,动态排查防汛防台风险隐患,累计排查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51537处,发现并整治各类隐患3923处。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复核排摸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病险水库、低洼地带等11类重点危险区域,梳理风险网格14093个以及受影响人员29888人,全部纳入人员转移安全码应用管理,逐一落实转移责任。出台《温州市基层防御应对台风和局地强降雨“633”重点举措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乡镇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能力。细化制定《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建设标准》,积极指导基层开展示范创建。制定防汛防台一表统管年度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度发布4方面50项具体任务,倒排时限增强基层防汛备汛力度,定期督导督查,定期通报强化责任落实。 (二)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修订《2024年度温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管控力指数》,定期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生产单位和个人责任。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组织机构一体化、巡防处置一体化、要素保障一体化、审批监管一体化、平战结合一体化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新格局已基本形成。督促各地加大对基层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队伍的支持力度,计划和正在购置新增运兵车43辆、水罐车36辆、巡查车7辆、高压水泵145台、水带96510米、风机452台、无人机11架、救生索64条、对讲机827台等机具装备,举办乡镇森林消防培训演练209次,有效提升基层队伍的技战术能力。 (三)落实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动态监管。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第五轮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对在温州开展业务的165家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审核工作。健全社会化服务全流程监督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列入全市“小切口、大撬动”改革清单。 四、关于“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2021年以来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未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领域重要论述等问题开展补学。修订出台《中共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定》,明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项内容,严格落实局党委书记领学制度,今年以来紧扣时事政治及应急主责主业安排习近平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重要指示批示等重要内容学习,由局党委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内容36篇。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2019年以来班子年度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材料进行全面排查,专题研究《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干部考核负面清单,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测评占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设立局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局内系统渗透测试及漏洞扫描,测试智慧应急一张图综合指挥与协同管理云平台网站,完成服务器漏洞整改并同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召开全县市区网络安全管理培训会,重新修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与网络安全预案》及《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网络安全工作。 五、关于“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压紧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印发《2024年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针对性开展对个别干部历史违纪违法问题复盘剖析并明确下一步整改举措。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于6月28日举行市应急管理局警示教育会,强化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真正让应急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对2021年至今党委会审议议题进行全面核查,针对会议记录情况过于简单问题,更换会议记录人员并强化业务学习落实,做到专人专干。修订中共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定》,细化规范党委决策与执行各项流程,明确实施党委会议题申报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会议题申报,法治审查、“三重一大”备案等规定动作,实行党委会前议题资料上报OA会务系统,保障班子领导提前了解研究议题,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三)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管。发现干部兼职取酬事件1起待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完成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开展违规挂证取酬、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制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公职人员外出活动备案表》,履行事前批准、事后报告的程序,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从严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活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排查,发现并补齐完善9名同志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缺失内容。 六、针对“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应急系统基层站所工作指导。开展执法人员规范化水平提升行动等系列行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系统的业务能力建设。并针对乡镇(街道)积极组织开展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辅助人员岗前考核,全市共有1456名辅助人员参加岗前考核。对2019年以来,被市级确定为不满意科室的4个基层站所,通过采取优化流程,改进服务质量、规范职权运行、加强作风建设等整改措施,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工作中积极探索、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对所有审批事项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和审批提速专项清理,大力压缩审批时限。 (二)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复盘分析2020年以来全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抽查情况,针对性出台《温州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实施意见》,健全完善评审质量、达标质量管控机制和达标企业动态监管机制,并建立每季度动态抽查和问题研判机制,及时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及时进行规范、指导改进。1名两年“五述”报告内容雷同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题查摆剖析问题并严肃开展自我批评。 (三)全面加强考勤监督管理。全面核查2022年以来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对考勤补签次数过多的3名干部实行批评教育处理。优化更新浙政钉“智慧考勤”程序,规范出差、加班、请假、补卡等规范假勤。每月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将工作人员日常考勤情况纳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负面清单》及2024年局机关处室千分制考核内容,推动考勤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四)推动社会应急救援组织补助资金规范管理。对温州市3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和36支社会救援队伍自2021年以来的市级补助资金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加强队伍资金使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组织社会应急救援组织能力建设分类分级测评,目前已完成全部队伍测评工作。 七、关于“行政执法能力亟须提高 ”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市执法情况及市本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分析,紧密围绕精准执法、一案双罚等核心任务,启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攻坚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持续性和长效性。发布《温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一案双罚条款清单》,罗列111个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条款依据,深入推动一案双罚工作持续开展。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行政处罚案件72件,发现并整改存在调查取证存在漏洞、处罚程序存在瑕疵、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和其他等四大类共267个问题。持续开展温州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铁筛”行动。 (二)加强执法规范性和精准性。修编《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领域行政裁量基准文件汇编》,对国家、省、市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梳理汇总,收录现行有效和近年来已经废止的行政裁量相关文件,并组织专题学习。印发《温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4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7家,列入重点检查的企业92家,占比69.2%。计划检查中介机构10家,防灾减灾救灾单位46家(处),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19家。 (三)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评估现有执法力量,调整3名干部到执法队工作,补充执法专业力量。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全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局队合一、全员执法”体制效能,凝聚监管执法合力。按照市委编办统一部署安排,稳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改革。 八、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安全生产类专家管理。对近三年专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今年各处室专家使用情况合理,未出现违规使用现象。开展安全生产类专家管理专项整治,对12名在中介机构任职的专家进行解聘,中介机构专家占比降至12%。重新修订完善专家管理办法以及进一步明确了专家抽取使用事项,新增专家负面清单、财务审核制度等,并对专家使用情况实行季度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问责。 (二)细化落实保密管理措施。修订《温州市应急管理局保密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及“非密存密”情况责任追究等内容,全面规范保密工作。开展全局办公电脑“非密存密”排查,未发现有其他“非密存密”现象,在全局电脑里安装中孚敏感信息实时监管系统软件,落实时时风险扫描及提醒工作。对在办公电脑内违规存储密件的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并更换其电脑硬盘,涉密硬盘已于7月9日送销毁机构集中销毁。 (三)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完善《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车辆使用、公车维修费用报批规定,执行维修一次一结算,并要求在一个月度内及时提交审批、办理报销手续。开展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培训,加强全局涉及资金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培训教育。持续响应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号召,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强化财经纪律管理及规范审批,加强财务监督,明确发现违反财务纪律行为的,实行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机关纪委约谈。 九、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深刻吸取对机关党建重视程度不够教训,全面完成整改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督查反馈问题。召开“助力营商环境最优市,争当强城行动安全卫士”动员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制定印发了《温州市应急管理局“365”守护人党建品牌创建的工作方案》,全力打造“365”守护人党建品牌。对2021年至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材料进行整改规范。 (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制定《中共温州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组织开展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带头进行反思剖析,从思想建设、党性修养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明确整改措施,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批评意见62条。 (三)加强机关支部管理。印发《中共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规范补充完善2019年以来的8份党员登记表上党委审批意见空白,对存在委托投票的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原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结合党支部调整和工作需要,选举更换支部书记。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人等一对一、面对面深入谈心谈话。建立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深入联系支部完成调研任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对局所7个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发出督办单6份,督促各支部完成未召开党员大会,未上党课等问题剖析整改。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处室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进全体党员及处室一起抓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和规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制定出台《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年轻干部“跟班轮学、攻坚历练”制度》,签订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切实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2024年开展一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1批次4人次。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少量多批次调整干部,累计落实3批次11名中层干部及9名一般干部轮岗交流,推进干部身份转换,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到拟晋升对象在党委动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职务职级晋升等环节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对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的2批次选拔任用、5批次职级晋升的干部考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材料114份。 (三) 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修订完善《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人事处AB岗负责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转递等制度,定期梳理需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对局机关管理的59名公务员、33名事业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完成92名人事档案数字化制作工作,将61名干部人事档案全部集中移交市干部档案中心统一管理。 十一、关于“对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信访处置程序。组织排查2021年至2023年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登记表,发现并整改登记不规范件。完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同步建立局信访件登记表、局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登记表,明确登记、交办、办结流程的全过程闭环要求,对线上及线下举报件、信访件进行分门别类管理,建立相关台账。 (二)防控岗位廉政风险。部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指导党员干部精准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采购、行政审批、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完成重新定级,并针对性制定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构建有效的防控体系,目前8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已全面梳理自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并规范风险定级。5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党员干部讲纪律党课,5月30日举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三)规范落实干部纪实工作制度。组织专题学习《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把关,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开展纪实工作。对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的干部纪实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共补充选拔任用纪实表8份、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8份、经本人核对签字的干部任免审批表8份,补充职级晋升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55份。 十二、关于“专项审计问题解决不够果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果断解决国有资产处置遗留问题。多次发函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督促接收高田路19号房产,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完成了安全鉴定、房屋腾空清理、房产档案资料移交等前期工作。后积极对接市机关事务局及市财政局,全面完成资产无偿调拨审批流程,2024年4月底全面完成高田路19号房产产权变更工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一是持续落实整改“回头看”。坚持整改劲头不松,继续紧抓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从快从紧抓好剩余一项措施的整改进度。持续抓好整改任务的长效落实,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压力传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守规矩底线。把巡察整改融入统筹推进日常工作、融入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融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更新迭代各项机制制度,形成凭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格局。三是切实提升工作质效。认真学习习近平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激发的能量,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现代化改革,以整改成果推动重点工作见实绩、出实效,为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贡献应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6863;邮政信箱: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绣山路198号行政中心9号楼北楼508办公室;电子邮箱 wzsajj@wenzho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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