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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三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02 16: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清明节来临之际,永嘉县严格落实“三措施”,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消防、交通、商务、文化执法等有关部门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力度,防止因节假日人流量剧增而诱发消防事故。

二是精准排查隐患,做好服务指导。全县各部门单位坚持从最不放心、风险最集中、最需要管控的方面入手,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精准掌握所在辖区、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停产单位的安全状况,逐一建立“实名制”监管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确保监管到位、治理到位、防范到位。对非煤矿山、粉尘涉爆物品、管道运输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制定实施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指南,加强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管控,严查突击生产、超负荷生产和违章作业行为;对安全评级为“差”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逐一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盯死守、严密防范,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动火、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重点环节和工序,逐一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管控措施,并纳入重点检查抽查对象,尤其是高危企业、试生产等环节,一律严格源头管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暂停此类作业。有关行业牵头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安全监管防控全覆盖。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倡导绿色清明。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从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入手,切实加强监管,坚决打击无证销售和非法储运活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落实“三限”措施,严禁进林上山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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