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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郭溪街道“三强化”聚力推进电动车安全隐患整治

发布日期:2024-05-13 08: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南京“2·23”居民楼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领域专项整治系列部署要求,切实有效防止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公寓楼宇等场所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上楼充电等引发火灾事故,郭溪街道“三强化”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会商研判机制与氛围营造。街道安消委办定期组织应消站、新居所、执法中队、村社、物业等部门召开碰头会,研究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落实信息通报、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办理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高规格举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面向村社居民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重点围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动车安全充电、电梯安全梯控、应急自救逃生等宣传重点,通过风趣幽默的问答方式,在互动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也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小礼品、消防纪念品等实用性强的宣传品走进了居民家中。街道网格团队下沉到村社,与户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责任书,截至目前,街道辖区内共计签订责任书4500余份,发放户主通知书 5000余份, 宣传单、挂历2000余份。

二是强化联合检查机制与执法震慑。结合“除险保安”、“大排查大整治”等相关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及时总结固化经验,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组织村社、网格、物业,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指定点位进行充电,积极鼓励群众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强化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管理,要求规范停放和充电行为,禁止在室内、走廊、楼梯间等场所违规停放和充电,对占用高层建筑共用走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位置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底数台账,禁止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截至目前,街道已组织联合执法20余次,覆盖辖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公寓楼宇、工业园区等场所,累计清理“僵尸车”210辆,立案处罚41宗,腾挪出3000平方米建设了13个集中停放点。

三是强化安全源头治理与难题疏导。街道根据辖区实际,积极推进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强化电动车安全源头治理,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与停放难的问题,让居民安全感“满格”。通过逐一摸排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公寓楼宇、工业园区等场所内电动车及充电设施情况,街道建立电动车及充电设施数据台账,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研究制定建设方案,依法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建设。遵循“安全、便利、可持续”的原则,创空间、集资源、广宣传,累计建设2200个充电端口、178处共计10950平方米的停放点,力求建成电动自行车3分钟充电停放圈,基本解决辖内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同时,鼓励辖内村社、园区、物业小区等,巧用现有空间见缝插针自建集中停放点,自建了24个集中停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