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积极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深度融合,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平台”充分利用基层治理平台“早发现、早治理”作用,发挥村级在防范控制、监测预警、先期处置等方面的“哨兵”作用,全力构建森林火灾“防、救”两道防线。
一是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时刻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全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紧盯重点节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面动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按照森林禁火期要求,发布森林防火公告,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2023年大门镇完成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计划今年底实现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每个街道(乡镇)组建以水灭火战斗小组,随时带装进行灭火处置。
二是压实责任强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区政府与各街道(乡镇)和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街道(乡镇)、村居的领导为主要负责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单位和村居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区域包干责任制,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扑。
三是建立机制管长远。区级层面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全区考核,细化量化工作举措,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每月排名末位单位,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整合护林员、乡镇综合救援队伍,纳入应急消防管理站管理,组织日常巡视、宣传引导和火源管控工作。街道(乡镇)层面建立火情历史点位红黑账,对森林防火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过增设卡口、悬挂横幅以及纳入村居干部年底考绩等方式,形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