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洞头区应急管理局迅速响应,深入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一是全力指导企业自查自改。迅速将检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正常生产和基建的四家矿山企业,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三同时”执行情况自查自改,对照重点检查内容,逐一对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自查情况开展针对性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自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为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将“三同时”执行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内容,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对辖区内符合“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的取证矿山和基建矿山进行全覆盖验收评估,确保各矿山“三同时”执行情况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常态化推进 “三同时”。持续常态化开展检查,督促取证和基建矿山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展生产,定期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有效保障生产作业安全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强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