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洞头区从“三个强化”着手,严格落实火灾防控“十二条硬措施”,全力确保工矿企业用电安全。
一是强化宣教警示,提升安全意识。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发送预警信息、入企宣传等方式,督促全区261家工矿企业切实加强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企业消防安全及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宣传教育,累计培训重点企业从业人员250余人次,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强化硬措施执行,压实安全责任。督促企业深入开展用电安全自查自纠,加强日常用电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拉闸断电安全责任人制度,确保停工后的车间、仓库关闭设备设施电源,严格执行拉闸断电操作,并在配电箱处悬挂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坚决杜绝因用电过载、短路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截至目前,企业已自查并整改闭环相关隐患10条。
三是强化指导服务,排查整治隐患。联合各街道(乡镇)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站(应消站)力量,对重点企业开展用电安全指导服务。针对性排查线路绝缘老化、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内线路敷设杂乱等隐患问题,对供用电线路、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及各类电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排查发现隐患23条,均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