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36/2025-00066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推荐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库专家的函 | ||||
|
||||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海经区综合行政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温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将于2025年8月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温州市政府所属部门专家库管理要求,原温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更名为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库,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科学有效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决定组建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别(推荐领域) 结合温州实际,我市应急安全专家库专家拟分为安全生产领域、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应急救援领域等三大领域,其中安全生产领域包含矿山类,工贸类,危化品管理类,安全评价检测类,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和建筑施工等综合类;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包含水旱灾害、台风等气象灾害类,地震、地质灾害类;应急救援领域包含应急预案和救援类,防灭火类(含森林消防),科技装备(遥感技术)类。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应急管理事业。 (二)熟悉本行业领域及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安全评价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以上资格,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一定影响力。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决策咨询的能力;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优先吸纳专业技术娴熟,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及事故、灾害等救援现场经验的专家。 (五)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我市应急安全专家库组织的相关活动。 (六)依法依纪不存在回避情形。曾弄虚作假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专家资格的人员,三年内不予推荐、不予聘任。 三、专家主要职责 应急安全专家库专家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工作纪律,受邀对应急管理工作决策、规划论证、政策制订提供咨询服务。参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救援处置;参与应急管理的风险调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工作;参与应急管理的科研项目、评价报告、成果论证、项目审查、技术鉴定等活动;参与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等。 四、聘任程序 (一)推荐。申请人填报《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注明申报专家类别,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专家由原所在单位组织推荐。附件表格请在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yjglj.wenzhou.gov.cn/。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任资格。 (二)审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推荐的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在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颁发专家聘(证)书,并公布受聘专家的基本信息,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单位或个人选用。应急安全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应急安全专家库专家的推荐工作,切实把长期工作在应急管理一线、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推荐到专家队伍中来,提高我市应急安全专家库队伍的整体水平。并于8月20日前将《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报名推荐表》、《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Word电子版、纸质版(或盖章的PDF版),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有关学术研究成果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或PDF扫描件)报送至温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处。年龄超过65周岁的,应当提交申报当年或上一年度本人健康检查结论页的复印件。 联系人:蔡惠婉,联系电话:88967667,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市行政管理中心9号楼北楼507室,电子邮箱:wzyjjrsc@126.com。 附件1: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报名推荐表 附件2:第三届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