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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政府所属部门专家库管理要求,原温州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更名为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库,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管理,有效发挥市级应急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对《(原)温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应急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人:蔡惠婉 联系电话:0577-88967667 电子邮箱:wzyjjrsc@126.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 附件:温州市应急安全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稿)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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