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温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1-28 1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现就《温州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依据

依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度。

二、主要内容

1、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稳定等职责过程中,对关系到我市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所作出的决定。主要包括:涉及到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决定、安排或者出台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为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履行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公布公开、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法定程序。

3、明确我局决策工作“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一是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编制、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二是责任处室负责决策草案起草论证、决策实施和决策后执行评估的具体工作;三是法制机构负责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执行时间

为有效落实重大决策的按年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本办法自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温安监管〔2010〕217号废止)。

 


政策原文: